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特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市公安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:
1、机构名称、办公地址、工作职责;主要领导姓名、职务;内部处室设置、联系电话;
2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
3、计划公报;
4、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;及相关配套政策;
5、公安重要活动、会议等动态信息,公安系统内的重大事件、重要新闻;
6、办理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具体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和办理期限;